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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荥阳高山镇政府为何把企业往绝路推

2012-02-09 11:11本站原创佚名

河南荥阳高山镇政府为何把企业往绝路推

与国内其他中小企业不同,王荣奎和张振国的企业不是毁于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而是毁于一场离奇的事件:2008年元月21日,“企业所在地的河南省荥阳市高山镇镇政府主管工业的副镇长车玉峰带着派出所的人以及南通碳素有限公司的人把我们赶出工厂,随后南通碳素公司进驻我工厂。”

荣盛碳素:高山镇政府把企业往绝路推

王荣奎,河南省荥阳市高山镇农民,郑州荣盛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法人。

2000年6月18日,王荣奎与高山镇政府签署了“郑州碳素总厂转让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随后郑州碳素总厂改名为荣盛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5日,荥阳市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作出相关批复,同意将这家郑州碳素总厂“零价”转让给在碳素加工行业有着丰富经验的王荣奎经营。

据王荣奎描述,“现在我才明白,这个合同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我在接手这个企业以后,不但在税收等政策上得不到镇政府任何优惠扶持政策,除了每年30万元的土地租金,还要背负着在接手前数千万元的债务;这还不算,每年镇政府还以各种其他名目伸手朝企业要钱。”

当记者问及王荣奎接手前有否要求高山镇镇政府对“郑州碳素总厂”进行资产评估时,王荣胜说,“我虽然在生产管理方面比较有经验,但是对我这个农民来讲,哪懂什么资产评估啊,就觉得这个行业非常有市场潜力,想着机器设备都还能转,就一定能和几百个工人脱贫致富,当时就没把那些债务放在心上。”

王荣奎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两笔几千万元的债务,成为日后将他和他的工人被赶出厂区的主要理由。

1993年12月至1999年6月,原郑州碳素总厂以资产抵押形式分别从中国农业银行在河南省的两家支行借款共计3千多万人民币。2003年3月24日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将这量比资产判决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

2009年8月31号下午2时45分,记者打电话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经询问得知,当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已将包括上述资产在内的资产受让权打包转让给河南省政府。后又由高山镇政府以60万元的价格取得受让权。随后高山镇镇政府以1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受让权转让给郑州扬子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后于2007年12月变更为郑州扬子碳素有限公司)。       

来源:与法同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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